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资套改不考虑职称因数合理吗

如题所述

公务员(及参公单位人员)在国家、省未出台新的职称政策之前,是不能评职称的。
听说在改革中参公划为一类公益,参公人员工资可选择套职称也可以按公务员职级工资。(该消息未核实)

以下是某市官方的回应。

信件编号******信件类别咨询
写 信 人******写信时间2013-09-11 10:47:23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信件主题关于参照公务员管理或公务员单位评职称的相关问题咨询
信件内容尊敬的向志书记:
我是市级机关的一名参公人员,获悉德阳市2013年下半年职称评审工作已开展,经了解,参照公务员管理或公务员单位的在编人员不能参与评审,我认为其实职称对我们干技术工作的相当重要,它是技术方面身份的象征,许多技术工作开展都对职称高低作了明确要求;同时也是继续深造的基础,比如报考全国的注册监理、造价工程师等,都必须具备工程师职称。新的公务员法分类中已明确了技术职称类公务员,据我所知,其它部分市州的技术类公务员有的也评了职称,只是职称评定不涉及工资待遇调整。我认为实际业务工作中,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应该可以参加技术职称评审吧,因为好多项目可研、立项均需有一定技术职称(资格)才能参加评审,但公务员不能与技术职称工资挂钩是正确的,若公务员员都不能参加技术职称评审,那些从专业技术学校毕业后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材不是学非所用吗,造成人才资源浪费呀,不知人劳保障部门在这方面是否有另外规定,敬请主管部门回复。
信箱办回复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阅处。

市委督查室
2013-09-12

部门回复网民朋友:
你好!来信已收悉,“市委书记信箱”已责成德阳市人社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国家公务员评职称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职称政策,即人职发[1990]2号、国发[1993]78号、人办职[1994]5号等文件规定,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均不得开展职称评定工作,也不得自行评定所谓本系统、本单位内部有效的职称。凡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单位,不得实行企业、事业单位的职称,工资及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但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仍可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其技术资格不得与工资、奖金等待遇挂钩。
《公务员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各职位类别的适应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目前,国家还未出台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的规定,对公务员统一暂按综合管理类管理。您是市级机关的公务员,在国家、省未出台新的职称政策之前,是不能评职称的,请你理解。
具体事宜,请与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权限科联系咨询,电话(0838)2308645。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你生活愉快!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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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16
合理啊,因为是参照公务员单位,所以不看职称,和机关一样,只看职务和职级。
第2个回答  2015-07-02
存在即合理,不是一个人,听从上面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