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为什么拆迁户搬到小区都快2、3年了,为什么政府不给办房产证呢?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那么他所购的房屋所有权仍处于不确定状态,即便是自住,同样不享有产权人应当享有的权利!这样对失地农民的保障又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