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投诉商铺的噪声扰民?

偶住在公明的一个村子里面,近来旁边的一个商铺总是在早上很大声地播放着歌曲,极其扰人,我想去投诉,应该是到深圳城管网的吧?可是似乎没有发现有网上投诉的。哪位达人可以告诉我如何进行网上投诉吗?
不过,偶赞不打算打电话投诉,如果一定要电话投诉,俺要换个神州行再说了。
谢谢

商铺噪音扰民是属于公安部门主管的,建议你拨打110报警处理。除此之外还可以拨打12369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联系城市管理部门进行解决,如果还是无法噪音扰民问题,建议你拔打市长热线12345,在5个工作日之内会给明确答复。

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的规定,居民区及公共场所的噪音标准应控制在45分贝至55分贝之间,超过这个标准的音量,就属于噪音扰民。

商铺噪音扰民归当地公安部门管理,被扰居民可以拨打110进行投诉,对于制造噪音并影响到他人正常生活的商铺,公安部门一般会事先警告一次,如果警告后屡教不改的,将会根据事情的严重性处以200元至500元之间的罚款,如果起不到效果还会以《社会治安管理条例》进行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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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7
可以拨打当地110报警投诉商铺的噪声扰民。
住宅噪音扰民处理方式:
1、私下沟通。发生噪音扰民的情况时,首先找到噪音的发源地,找到责任人进行有效的沟通,通过协商进行处理;
2、向物业寻求帮助。如果沟通不成,可以寻求小区物业的协调。但是需要提前找到实质性的证据,比如有检测到噪音的分贝记录,到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反应情况,由物业出面进行双方的调节;
3、拨打投诉电话。如果物业不作为,可以电话联系环保部门进行投诉;
4、以上方式未解决的可以拨打110进行报警。
以下为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具体如下: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2个回答  2022-01-26
报警处理,商铺噪声扰民也可以去工商部门进行举报的,检查对方的营业是否合法,是否取得了相关的证件和审批手续。首先居民楼下的商铺总共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购买的住宅楼下原本就是有商铺的,但是楼下的商铺是有义务不能产生噪音从而影响楼上住户休息的。
法律分析
另外一种则是居民自主将所居住的房屋改建成商铺,这就需要征求邻居的同意,但是同样也不能扰民产生噪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只能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其行为侵犯了相邻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有关小区的物业公司应当在门面的实际经营过程中,正确规范小区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应当规范管理好停车和噪音等方面的事情,设置好固定的时间段,从而使得商铺的门面经营不得影响到小区住宅业主的正常休息生活。商铺的噪声扰民后可以选择报警,派出所民警上门之后可以告知商铺经营者扰民的相关情况,提出合理解决的建议,并且及时联系报警的居民告知相关处理的情况。同时应当将该类警情及时告知给社区的民警,由社区民警走访之后了解处置的相关情况,是否已经彻底讲问题进行解决,是否还存在新的问题,民警需要联合物业、居委会或者相应的有关部门一起来化解矛盾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四条 第一款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声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城管的网找不到,公安网总找得到吧,国家明文规定这种行为是公安部门管理的,即使当地将执法权限移交给了其他部门,公安部门也有统一监管职能,必须受理你的投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2-17
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社区居民楼附近禁止使用扩音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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