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还没有解决可以出院吗

如题所述

工伤还没解决好但只要符合出院条件的,就可以出院,不出院费用自理,并且,不出院,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不能获得补偿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分析
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单位和个人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初次治疗病历的复印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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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10
工伤职工以不出院要挟解决补偿问题,是自作孽。
工伤职工符合出院条件的,必须出院,不出院费用自理。并且,不出院,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不能获得补偿的。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工伤职工就医管理办法》
渝人社发〔2010〕203号
第六条 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对符合住院指征的工伤职工,首诊医院必须按规定收治住院,不得推诿。对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工伤职工,不得收治住院。工伤职工可以出院治疗的,应及时通知出院,严禁故意滞留工伤职工和挂床住院。
工伤职工接到定点医疗机构出院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不得拒绝出院或无故拖延出院时间。对出院通知下达后拒绝出院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通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自出院通知下达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3-10
可以的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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