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者是企业职工,即应当与企业具有劳动关系。在我国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不能再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此时与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由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务关系。退休返聘人员不再享有劳动者身份,因此不可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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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明确聘用期间的工作岗位、薪资报酬、福利待遇等权利与义务关系。
2、明确协议时间:一般为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后视其工作业绩与体验身体健康状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3、保险约定:返聘人员不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为了避免发生意外后公司的赔偿风险,采取用商业保险代替方法降低风险。
4、其它约定:合同期满后公司无须支付退休补偿或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休返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
退休后还可以交社保吗?由于社保包含的内容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和工伤保险这五大社会保险。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说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和年龄已经达到国家关于退休条件的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领取了基本养老金,所以是不能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
我不知道你提这个问题的初衷是什么?是觉得现在的养老金低了,还想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以后再享受一份退休待遇吗?如果有这种想法那是非常不符合实际的。如果你到了60周岁,虽然已经符合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是因为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而无法办理退休,那么如果要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只能逐年缴费,而逐年缴费需要75岁才能领取基本养老金,这显然是不划算的;但是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通过一次性补缴以后,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已经领取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管你是领取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发的养个老金,都是不能再缴纳任何养老保险的。
除了养老保险以外,如果退休后没有享受医疗退休待遇的人员,或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没有达到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人员,是可以继续缴纳医疗保险的。因为医疗保险也是属于社保的范畴,直到缴费至满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年限为止,即可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以后,不能再继续缴纳医疗保险;如果退休前没有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目前有的地方允许退休人员办理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的地方是不允许,如果允许办理的,可以继续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对于不能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地区,退休后可以继续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但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交一年享受一年,所以退休后需要每年缴费,才能持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退休后除了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缴费年限,可以继续缴纳医疗保险,退休前没有缴纳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可以继续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或是居民医疗保险外,其他所有的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和工伤保险等,都是不能再继续缴纳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超过60周岁的话,就不能再上工伤保险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中的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并通过劳动合同与所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以及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企业、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退休金。因此,从这个层面来说,退休人员已经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
此外,退休人员在退休后便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财政给予相应补贴。因此,退休且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就意味着劳动者已经享受了国家提供的相应社会保障和福利,其再次被聘用就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因此,退休返聘人员已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主体资格,因而也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