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知道,我是一名七级因公伤残军人,我回到地方都快两年了,之前政府说是安置工作,我现在不知道

你好,我想知道,我是一名七级因公伤残军人,我回到地方都快两年了,之前政府说是安置工作,我现在不知道咋回事,我看了现在新的士兵安置政策以前不是七级八级因公安排工作吗,现在咋又说七级八级因战,有工作,我在网上看了是这样的,谁能告诉我到底咋会事

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安置具体的规定是:
第十二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你也可以选择采取自主就业的安置呀,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一次性退役金、免费教育培训、就业优惠政策等待遇,那就不要耽误自己两年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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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06
民政部门不办事,我也是一样的,我现役,白塞病,更惨
第2个回答  2015-05-06
其实就是政府不想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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