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职场新人,在签订合同时都有哪些坑?

很多实习生即将迎来毕业,签订劳动合同,每年学生被骗的新闻也不少,如何避免用人单位的那些坑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23

社会中总是会那么的复杂,以前我就是被合同给坑了,害我被扣了一千元,就是劳动报酬没有清楚,只是口头承诺,没有写在合同上,所以作为一名职场新人,必须要了解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

    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先弄清楚公司的基本情况。

    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工作几个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

    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

    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

第2个回答  2019-06-17

1.工作地点和内容要明确,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作地点后,不得随意改变,若因客观情况确实需要变更工作地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征得劳动者同意。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的问题,往往是许多职场新人的盲区,因此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弄清楚双方约定的工作地点在哪里、工作内容是什么,避免日后造成被动和纠纷。
如果双方约定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后,若用人单位把你调到合同写明的工作地点以外的地方或让你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工作内容,你可以以不符合同规定为由拒绝调动,若因此被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
2.合同期限和试用期要明确,试用期内也要买社会保险。
了解合同期限的种类和时间,不仅便于自己规划职业目标,同时也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稳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劳动关系的起止时间,以防用人单位在完成某些工作任务后,提前解聘劳动者。除了要明确合同期限外,试用期也要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因此,要对照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检查劳动合同里写的试用期限是否合法,以防有些不良公司或单位,为了掌握解除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又或降低人工成本,将劳动者的试用期随意延长。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义务,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就应履行。此外,正式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享有的权利,试用期内也同样享有。职场新人不能因为在试用期就畏首畏尾,遇到不公平、不公正待遇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第3个回答  2019-06-04
新人初涉职场,尤其是大学生们,在拿到offer、准备和企业签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

一、薪酬:
它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福利和保险等。在谈及工资时,应与企业明确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这两者会产生不小的差别。从实际情况来看,员工入职前最好与企业就加班费达成共识,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二、五金:

“五金”也是薪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人而言,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内的“四险一金”。实际上,对单位而言,还必须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员工入职前,应先与用人单位明确四金缴费基数,一般而言,四金基数就是缴纳者的当月工资,缴纳比例如下:个人缴纳部分为基数的18%,从当月工资内扣除,之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然而用人单位缴纳部分为基数的45.6%,在当月工资之外支付。

三、试用期:
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四、违约金的问题:
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 ,因此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五、就业协议VS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是学生在毕业前,由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确定就业意向和相关权益,就像是一种“订婚协议”,只能保护学生毕业前的利益。但是学生毕业后,学校脱离三方关系,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就只能通过劳动合同来相互约束。so,“就业协议” 要及时换成“劳动合同”。

附:就业协议书的签定步骤
(1)、先由毕业生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填写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用人单位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3)、学院院招指办签署意见并盖章,协议书生效;
(4)、将就业协议交回学校,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
(5)、毕业生到校取《就业报到证》
第4个回答  2019-06-17

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注意新人在入职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是必须格式合同,要看清合同条款,双方各付的责任,特别是要看清新津的待遇情况,特别要注意阴阳合同,注意这份合同是否有法律效率。
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只有惩罚,没有奖赏,只有贡献,没有回报,只有纪律,没有自由,只有减薪,没有增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就是钻进了最大的坑!
最后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求职要设置这么多的坑呢,为了企业的利益?为了使自己的利益果实被分掉?我觉得一线员工只要不出安全事故其他尽可能的让年轻人发挥所长,公司或者企业只要在外围控制好空间的大小就好。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