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原告有哪些权利

如题所述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有下列诉讼权利:
.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有权委托代理人替自己进行诉讼。
.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有权申请审判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回避。
.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在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和有其他紧急情况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
.有权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有权请求法院予以调解或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
.有权查阅和自费复制本案的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有权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经法庭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有权要求重新调查、鉴定或者勘验。
.在法庭上,有权与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
.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有权发表最后意见。
.在宣判前,有权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有权阅读法庭笔录;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有权申请补正。
.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上诉。
,胜诉的原告,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对方如拒不抽行,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但不能因申诉而停止执行。原告的各项诉讼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人民法院也有责任使原告能。
够充分行使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一切限制原告正当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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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人享有如下的诉讼权利:
1、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有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
2、有向法院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权利;在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以及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需要先行给付的案件诉讼中,有请求法院裁定先行给付的权利;有撤销或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有请求调解或与被告人达成协议,自行和解结案的权利。
3、经法院许可,可以查阅本案的庭审材料,请求自费复制本案的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涉及国家机密或公民隐私的材料除外);
4、在法庭上可提出新证据;经法庭许可可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可要求重新进行鉴定、调查或者勘验;
5、在法庭上有权与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有发表最后意见的权利;
6、有权阅读法庭笔录,如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载确有遗漏或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
第2个回答  2018-07-30
  行政诉讼原告有如下权利:
  1、起诉权;
  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3、提供证据和申请证据保全的权利;
  4、申请回避权;
  5、补充变更诉讼请求权;
  6、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的权利;
  7、申请强制执行权;
  8、申请撤诉权;
  9、上诉权;
  10、申请查阅补正庭审笔录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4-01
原告有主张诉求的权利,原告有要求相关部门配合的权利,有请代理人的权利,有提出证据的权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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