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已强行调岗为理由调岗员工接到三次通知依然未到新岗报道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并以通知书形式解除合同

我在锦湖轮胎长春市有限公司工作快八年了一直是叉车司机现在单位要求我去生产线工作我不同意单位强行解除合同是否有效首先单位人事科找我谈话然后安排我待岗在托一托分期口头通知我去生产线工作三次然后我不去再将我强制执行解除合同通知书形式解除合同我应该怎么办我是农村户口满族人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对于降低工资你可以提出异议,并且拒绝履行用人单位的决定。 或者,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38、46、47条。此答案来源于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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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25
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约定是非法的。这个与你的身份民族等无关。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你可以就此申请劳动仲裁,相信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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