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哥因交通事故死亡现都已经第15天了,责任认定书到现在还未下来,我怀疑对方做了手脚,认定是否有个期

2010年9月13日18点10左右,我大哥骑摩托车在省道202线行驶,到村口左拐弯时(过中心线1.2米)被身后一辆无证驾驶车速极快的摩托车撞倒,车辆滑出7米左右,人当即脑部着地,奄奄一息,后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对方受伤也在医院治疗。现肇事方无证驾驶,摩托车系他人借用,双方都未带安全帽。现在血液酒精报告已出来,双方都未饮酒;车检报告也显示双方车辆状况正常;尸检报告鉴定我大哥为交通事故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今天离事故发生都已经第15天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未下来,因与肇事方是邻村,消息互通,有流言说对方做手脚都花了好几万,而付给我方仅仅是1·5万元的丧葬费,至今未上门向我方慰问。对方如此的有恃无恐,让我不安和愤怒,现请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有个期限?责任应该如何分担才算公平?我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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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28
一般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交通管理部门要作出事故认定书的。
根据你的描述初步估计对方应占到主要责任,不过要看事故具体情况,当然要等交通管理部门的认定书为准。如果觉得认定不公在事故认定书接到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希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
第2个回答  2010-09-28
1、一般事故在现场调查结束后10工作日内出责任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5工作日内出责任认定书。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0日,经过上级批准,最长60日。

2、一些事实你也没有说清楚,如果是被转弯前身后的车撞了,就是对方全责,因为交通法规定“保持安全车距,前车左转后车禁止超车”,如果是转弯后被撞了,对于你大哥很不利。因为没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路口,应当让右侧路口的来车先行。

3、只要不是全责就可以,交强险只分有责任赔付,和无责任赔付,无论对方是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还是全责,都应当赔偿你们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11万元。而且交强险是强制保险,对方没有缴纳保险,或者因为无证驾驶保险没生效,都不影响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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