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是由所在市政府之下设立的机构,享有独立的经济、财政、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职权。一般说开发区管委会是“一级半”政府,高于区政府。那么请问,它是否是独立行政主体?是市政府的派出机关?派出机构?还是非独立机构?派出机构是政府部门下设的机构,所以不可能使派出机构。那么是不是派出机关?我国目前的派出机关好像只有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那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到底是什么机构?好像又不同于区政府。比如济南市高新区,在行政区划上又属于历下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