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点一:运费当作物流辅助服务难以把关
物流主要从事运输业,一般不收货或送货上门,收取的费用理应开具运输业发票,但少数物流企业未执行现行税收政策,有意混淆是非,故意将运输费用当作物流辅助服务费,并按6%税率申报缴纳物流辅助服务的增值税,并没有按适用税率申报缴纳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
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
一是发货人或收货人没有话语权,被迫接受其开具的物流辅助服务发票。
二是发货人或收货人不懂税收政策,认为走物流都是小额运输,需要物流公司集中配货运输,有一定的物流辅助服务,开具物流辅助服务发票也可以。
三是走物流的金额相对较少,对企业的税负影响不大。
四是有些客户根本不索取发票。
难点二:收件、派件费与运费划分比例难
一般而言,快递公司主要业务为分拣包装、城际运输、同城快递等。有城际运输的,其运费应该占公司业务的大部分。但目前,大部分快递公司将收取的邮费进行纳税申报时,通常是多申报收件及派件收入,少申报运输收入,加上客户多为个人,不需要抵扣税款,即使需要抵扣的商户也因话语权弱,索取不到运费项目发票,或者索取的物流辅助发票金额比运费发票金额大得多。
难点三:网络化经营数据难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