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未到期公司就叫我走我不同意,公司坚决要我走合法吗?

如题所述

辞职报告未到期,公司让提前走人原则上不合法,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要双倍赔偿工资。员工递交了辞职报告,按照合同法双方应提前在一个月通知对方,如果员工递交了辞职报告说明你个人会在一个月后随时可以走人,对企业来说如果有合适的人接替工作,他以随时通知走人,但要经本人同意。
法律分析
不合法,劳动者依法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这一个月是劳动者寻找工作,完成交接的时间,这个月的工资属于劳动者的可期待利益,在此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若用人单位强行要求劳动者提前离职,则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提前向公司提出辞职,并明确了劳动关系解除之日,那在这一期限到来之前,该辞职行为并不发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双方依然要履行所约定的合同义务:劳动者应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应继续支付其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是正式工,提前三十天书面申请离职,到了三十天后就可以走人了,不管单位让不让走,都可以走了;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即可。如果存在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主张赔偿,或者去劳动局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按道理辞职信是提前上交的,假如公司规定辞职要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信,那么它的意思只是说一个月之内批你走!并不是说一定要到一个月才能让你走。交辞职信的第二天都可以让你走!这是合法行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5-09
公司做法完全合法,辞职信交了之后,用人方可以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不是非要等到一月之后才可以解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5-08
公司这么做肯定不合法,因为有合同在那里。得到了期限才能走。你可以拿着合同找老板说事。
第4个回答  2017-10-12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可以辞退员工,要给些补偿。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