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和老板们挖空心思充分利用香港公司的优势进行生产经营,甚至随意对香港公司进行“零申报”。顾名思义,“零申报”是指香港公司收到香港税务局下发的年度报税表后,在报税表的所有业务栏目(包括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均填写“零”,也就是当年没有发生任何业务,香港称谓为“业务不活跃报告”。实际上,“零申报”只是内地的一种习惯叫法,“业务不活跃报告”才是香港公司税务申报的方式。当然,“业务不活跃报告”(“零申报”)本身并没有不妥之处,但“零申报”也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才能合乎法律规定的报税行为。
零申报适用于在税务局要求申报的评税年度内,公司没有任何商业交易,包括任何银行进出、收取任何收入或支付任何费用。一般只适合成立公司后从没开业营运或已终止业务及准备结业的公司。零申报的要求很高,而且有不小的风险,零申报以后,香港税务局在7年内仍有权要求检阅公司账目,如公司提供的文件不符合零申报上的条件,有可能被视作瞒税或逃税。
宏源国际咨询提醒拥有香港公司的企业和个人,一定要确认自身是否满足香港公司零申报的条件,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进行零申报。首先宏源国际咨询带大家看一下香港公司零申报的条件:
1. 没有购买任何香港物业;
2. 没有开立银行账户或账务,没有任何银行月结单的记录;
3.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4. 在香港没有任何雇员;
5.没有容许或授权使用专利商标涉及等资料;
6. 未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7. 没有其他来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香港公司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才能进行零申报。若企业和个人发现不满足以上任何一点,必须进行停止零申报,同时要防止长期零申报带来的一定风险,即被香港税务局冻结了香港公司账户,并且要求补税做账加3倍罚款,情况严重者将被判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