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连续两个月没发工资,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申请补偿金吗?补偿金是多少?是2N,还是N 1?

如题所述

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申请补偿金,补偿金是2N,也就是二倍工资的经济补偿。有赔偿,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的领导都在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人提供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和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等信息。如果不方便出面,可以选择拨打投诉电话:12333进行口头投诉,由举报中心接待员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投诉人拒签的,应注明情况;如果接待员要对投诉过程录音,需要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以及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会给予立案,再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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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27
你的情况属于法律规定中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你的情况应当是:N+1(0.5)+2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5-27
公司连续二个月未发工资,可以申请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是自己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单位不承担经济赔偿的,要单位主动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必须要赔偿你每一年工龄一个月工资,有几年工龄就赔偿你几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算半个月工资,超过半年算一个月工资。
第3个回答  2020-06-03
可以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是N不是2N,也没有+1,只有N。
第4个回答  2020-06-03
如果是违法辞退,可以主张2n,如果是您自己主动申请离职,只能要到n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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