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的处理

事业单位做了一笔账务处理:借:事业支出--住房公积金 895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895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790. 我在编制收入支出表的时候,还有895元未能通过支出体现,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对账单对不上,怎么处理呢?急!!!!请前辈指教

每个单位做账科目明细不一样,我们是发工资的时候,借:(工资表应发工资之前的所有项目)贷:其他应付款-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社保个税的工资表的扣项),贷: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工资在银行的实发金额)。等到上缴的时候,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单位支付金额),借:其他应付款-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支付金额),贷: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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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24
单位发工资的资金也是用零余额账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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