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我该怎么做。

我去年8月10号开始在一私立学校工作,工作一年了。因为学校老师流动性比较大,开学前没给校长打电话,他以为我不干了。就又找好老师了,我今天去时。他说老师找满了,我TM的就郁闷了。
上班一年了,没签劳动合同。发工资也是每月10号他直接给现金。现在就这样无突然辞退了,很憋屈!我该怎么让他赔偿?是不是支付一年双倍工资?我基本工资是1600 就是假期工资,平时上课加上课时费有2460。我因该要求他赔偿多少呢?请专家给个具体数目。
还有我把他和我今天关于发放我7、8月份的工资的电话录音了,这算不算是录制证据。谢谢了,在线等着。着急啊。
谢谢各位的回答,我不打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万一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人家给我穿小鞋就不好了,是吧!我现在只想拿到相关补偿。我是直接找律师代理呢,还是跟学校商量后在找律师代理?能证明我工作一年的证据我有了。昨天领工资和奖金的时候我让他给我出示了个工作一年的证明。

1.关于劳动合同的赔偿,1年不签就是除了第1个月外剩余的工资双倍支付,如果满1年不签就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继续用工的话是就继续双倍工资。假设你是工作了12个月,那么单位给你的数额就是11个月的双倍工资,除去当时你实际领取的工资,你还能向单位要11个月的工资,也就是1600x11

2.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如果你是工作12个月的话,单位应该给你额外的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额是1600

3.关于工作的事情,因为单位违法终止了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双倍于补偿金的赔偿,也就是1600x2

以上3点是关于你还能向单位要求支付的各种补偿、赔偿数额,不包括你的实际工资和补课费用
关于证据,你能证明你什么时候开始工作和什么时候被解雇即可,录音只是证明了结束,还差证明你去年8月开始在单位用工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工资单都可以。这两个证据找到之后可以单位主张支付,也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希望对你有帮助!

补充:哇,后面好多人抄袭我呀,真自豪...不过一补充我就掉到最后了,唉
只想拿到相关补偿的话首先要有证据,如果你有证据的话就不怕了。处理合同纠纷的流程大致是:双方协商→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就是说起诉是最后的维权手段,如果你在前面两个方法中已经能够解决问题,那么就没必要诉讼了
关于协商,你可以和单位挑明了法律关系,要单位尽快支付,不然到了仲裁环节单位不仅要支付你的补偿、赔偿,还会被劳动部门处罚,你能和单位谈到这点的话事情一般都会顺利解决的
祝你顺利!
另外提一个小小的请求,如果大家的回答有帮助的话不管是谁你都采纳一个吧,不要搞投票也不要把问题挂着不管,先谢谢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8-24
  工作1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11个月工资等。

  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2、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去新单位工作!
  4、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7-15
您好!

1、未签劳动合同的,在第一年内的第二个月开始,应当支付双培工资(即第一年由11个月支付双倍工资)。

2、无辜解雇的,应当双倍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3、工资的计算按你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以一年内的固定工资加上你上课的课时费及假期工资的总和除以你实际工作的月数,得出你每个月的月工资数。

4、辞职时,可以要求学校补缴“社保费”。

5、对于学校欠您的工资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6、对于劳动争议,建议您向县(区)级劳动局内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时,要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用工证据。

7、关于是否请律师,您可以根据自己情况考虑。劳动争议要先仲裁、后诉讼。
仲裁主要根据《劳动合同法》,其次,有关节假日加班等可参考《劳动法》部分条文,仲裁程序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于一名教师来说,了解这几个法律的有关规定困难不大(网上可以方便查到这三个法律)。如果请律师的话,需要律师费5000元左右,对于一年工龄来说,负担比例比较重。(如果不是代理,仅咨询一下律师的话,咨询费大约100元左右)

劳动仲裁申请书的格式: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
被申请人:企业名称(名称要写准确,写明地址,便于仲裁机构联系);法定代表人(老板姓名)
请求事项:也就是你想主张的事项。比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
事实与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应叙述的全面而又简洁。)(结束语)……“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决为盼!”
“此致
×××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姓名
年 月 日
附:XX证据 份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8-23
1.“上班一年了,没签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你可以主张以下权利:一、双倍工资 从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之日起算二倍工资。当月工资乘以2计算工资。如果这个期间是2400元,那么当月工资应该计算为4800元;如果这个期间是1600元,那么当月工资应该计算为3200元;如果包含了两类情况,那么分别计算,然后再汇总。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与用人单位已经视为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2.无故突然辞退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法定理由,《劳动合同法》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了三类情形。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限度和本单位的客观实际情况,在规章中予以明确规定。首先该规章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并且经过公示、劳动者知晓,另外其合理性也需要认真考量。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应此,你可以主张以下权利:一、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不要求继续履行,可以要求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按照你的阐述,应该可以要求一个月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你可以简单计算一下。但是,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折算赔偿金后不能再要求经济补偿金。所以,你能主张的就是: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电话录音作为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是可以在法律上使用的。电话录音最好辅以书面内容形式。就是将录音的内容用书面文字的形式写下来,方便裁判者的审核确认。

我的法律意见是:先和校方协商处理,当然必须应该拿出法律依据。上面的条文你可以作为参考适用。其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保障部门投诉,要求对问题进行解决。当然,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免费)。应该是可以解决的。最后的维权途径是,在仲裁裁决下达15日内向法院起诉(诉讼费10元)。保存收集好相关证据能够帮你维权。

希望以上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1、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做为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 招聘 “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同时,还可以主张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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