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一条这样规定:甲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反

合同有一条这样规定:甲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接触劳动合同的,应按未履行的本合同年限,每一年向甲方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具体标准按解除劳动合同前一个月乙方应发工资计算)。

公司的双倍赔偿金合法。但在劳动合同法中劳动者向用工单位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是法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之规定可以推出除非乙方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或竞业限制约定,否则甲方不能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也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因此关于乙方的违约责任条款因违背法律自始无效,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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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4
对于劳动者的约定无效,劳动者不存在返还工资问题。
第2个回答  2010-08-24
没明白你的问题
第3个回答  2010-08-24
公司的双倍赔偿金合法 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乙方违反?问题没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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