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受伤情况不明条件下签署协议免责协议是否有效?

父亲中午骑自行车时被机动车右转撞伤,去医院检查后初步诊断没事,注意是大夫明确说了没事,没骨折这两点,但是两项报告结果未出,鉴于此,警察和肇事者及保险公司在家属未到场情况下,劝父亲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其中明确肇事者全责,一次性赔偿父亲900元,明确今后互补追究。父亲晚上回家才将此事告知于我,并且傍晚父亲手腕已不能动,我们又去医院诊断手腕撕脱骨折,打石膏一个月,随时复查,并且不排除后期有做手术可能,想咨询律师在未明确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情况下签订的此份免责协议是否有效,如何撤销,这件事明显在伤情认定中存在重大失误,检查报告均未出的情况下急匆匆签订了免责协议,父亲签订免责协议时并不知道自己是骨折!

这种情况下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因为后期伤情较重,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赔偿协议,重新按照实际花费要求肇事者赔偿损失。
只要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后期伤情是前期没有检查到的,法院就会判决支持撤销赔偿协议,重新判决肇事者赔偿损失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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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3
受伤情况不明的情况下,你干嘛要去签这个免责协议!你签的免责协议肯定就是有效的。因为是在你知情下让你签的,又不是说让人代签的
第2个回答  2021-03-23
如果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所签订的,一般视为受害人对加害人责任的免除,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根据最新施行的《民法典》规定,协议如果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如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签署协议时的真实意愿或目的等并非免除加害人责任,或者是在很轻的伤害情况下才免除加害人责任)等情形,那么该赔偿协议属于可撤销或无效合同,从而失去或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3个回答  2021-03-23
签署免责协议是指双方达成一致,并且是在受伤发生之前签署才有用,如果你在体验某种项目前就签署了免责协议才是有效的。
第4个回答  2021-03-23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合同法》第54条(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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