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差我工伤赔偿款到期不给可以到派出所报案吗

老板差我工伤赔偿款到期不给可以到派出所报案吗

  用人单位到期不支付工伤赔偿款,应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和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用人单位不按约定支付工伤赔偿款,是民事纠纷,不属于派出所管辖范围,只能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民事诉讼救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是毕经程序。工伤职工应当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
  如果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工伤保险赔款是已经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民事诉讼程序,按生效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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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0
不可以,应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5-08-20
你好!我是律师,当时是仲裁裁决或者法院判决的金额还是私下协商的呢?如果是私下协商有没有写欠条或者协议呢?建议把问题写清楚方便回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