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如题所述

一、加大组合贷款投放规模
黔南州将与银行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建立资金互补互助机制,满足超出贷款额度需求的购房家庭。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协调银行资金进行补充,以适应市场变化,增加组合贷款投放规模,全面满足购房需求。
二、取消贷款次数对购房提取的限制
对于已经结清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购买住房时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购房或偿还住房贷款。
三、放宽购房或还贷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成员范围
子女和父母共同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时,可以各自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住房贷款。
四、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延长缴存职工贷款年限
将缴存职工的贷款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职工为65岁,女职工为60岁。
(二)放宽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时限要求
在提供结清凭证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确认后,即可受理第二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五、加快电子证照互通互用,减少要件免提交
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对公积金业务关联信息进行查询和核验,能共用的纸质材料全部免提交,降低办理成本,增强服务便利。
六、增设公积金“就近办”服务网点
利用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网点广泛的优势,增设公积金服务专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七、开展贷款缩期业务
正常缴存且无逾期欠款的缴存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缩期业务,减少偿还贷款的利息支出。
八、扩大公积金贷款购房群体
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特定项目人员,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九、降低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结清首套购房贷款后,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仍为20%。购买首套二手房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第二套二手房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也为30%。
十、提高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40万元。
十一、放开公积金“又提又贷”限制
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房时,在保留6个月缴存额的前提下,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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