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什么视为住所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应当是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这是民法典规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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