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9月受伤,被鉴定为十级工伤,但是社保局赔偿的与我的平均工资相差很大,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基数为解除劳动关系前月平均工资,如低于受伤前平均工资则以受伤前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
至于倍数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之规定,参考地方工伤保险补充规定。
如:广东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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