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3-06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在法律上是不能结婚的,属近亲结婚范围,
计算旁系血亲时须根据旁系血亲之间的同源关系确定世代,同源于父母的为两代以内旁系血亲,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依此类推。所谓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已身相对而言)的旁系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只要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都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你们这是第四代旁系血亲,在法律上可以结婚
第2个回答 2019-09-23
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条,(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就是说,你爷爷的后代和爷爷的哥哥,弟弟姐姐,妹妹他们的后代,他们的孙子辈是不允许相互结婚的。
你们要是同姓,没有血缘关系,就可以。
第3个回答 2019-05-15
不属于的,近亲是指三代以内的血亲。
女方的外婆要是男方的外婆或奶奶才算近亲。
第4个回答 2019-03-29
直系亲属及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才是近亲结婚
旁系血亲是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你们不算近亲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