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是对于与A公司的经济业务是采取预收款方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规定,四、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具体应用
(一)下列商品销售,实质上满足了收入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收入:
2.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因此,在收到预收款时,确认负债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A公司
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A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而贵公司会计记账时,对于发出商品时,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A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因此,必须做一笔冲销预收账款会计分录,使得“预收账款-A公司”明细账和“应收账款-A公司”明细账结平。
借:预收账款-A公司
贷:应收账款-A公司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追问之前课本上学的只有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A公司
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A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没涉及到下面的分录,具体的会计记账中这两个都要记吗,会不会有点复杂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