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房屋拆迁

我想问下,我家房子在9几年就开始就把房子改成了店面,现在房子拆迁,拆迁办的人说要2000年到2002两年连在一起的工商证明和税务证明,没有就只能和房屋一样拆迁,我们去工商部门只找到了1992年的营业执照。但是它们不同意说没有用都是垃圾,一定要2000到2002还要两年连在一起的。现在不知道怎么办。还有一套小房子,只有和以前的老人家签的买卖协议,拆迁办要我们找老人,可是这么久了找就死了,他要我们找他孩子和女儿。没有就只能按违章拆,我们在房管局查到了有档案。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规划区内农房拆迁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政府,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了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对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农房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现就调整城市规划区内农房拆迁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市规划区农房拆迁补偿标准

(一)房屋重置价格(含水、电安装费用)调整为:

简易结构 240元/M2

砖木结构 520元/M2

砖混结构 700元/M2

框架结构(多层) 800元/M2

框架结构(小高层) 1150元/M2

框架结构(高层) 1350元/M2

(二)农民安置房价格(含200元/M2小区配套设施成本)调整为:

砖木结构 720元/M2

砖混结构 900元/M2

框架结构(多层) 1000元/M2

框架结构(小高层) 1350元/M2

框架结构(高层) 1550元/M2

(三)房屋结构差价的结算方法为: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的结构差价按每级50元/M2结算。

(四)农房安置面积计算和超出面积补偿标准(含200元/M2被拆迁房屋土地成本)调整为:被拆迁农房安置面积按每人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M2,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0M2的标准执行;超出以上标准的被拆迁房屋面积按砖木结构920元/M2、砖混结构1100元/M2、框架结构1200元/M2予以货币补偿。

(五)临时安置补助费调整为:按每户每月600元执行。

二、城市规划区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标准执行。

三、委托拆迁服务费标准

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30元/M2执行。

四、提前搬迁补助标准

为鼓励被拆迁人提前搬迁,拆迁人对提前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助,提前搬迁补助标准为:住宅房屋提前搬迁期为规定搬迁期限内的前两个月(按60天计算),按每户每日200元执行。

五、房屋拆迁工作经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为了加强房屋拆迁属地管理,充分调动所在区各级组织协助房屋拆迁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将因房屋拆迁引发的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今后,因房屋拆迁引起的信访、复议、诉讼及相关费用按属地原则均由各区负责。为确保农房拆迁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对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按项目安置补偿总金额的一定比例给项目所在区下拨工作经费。

(一)工作经费的比例标准:为安置补偿总金额的8‰。

(二)工作经费的拨付办法:拆迁期限为三个月,在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的,按规定标准拨付;超出拆迁期限在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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