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如题所述

上海职工医保保报销比例如下:
1、关于住院报销。在职员工:免赔额1500元,报销比例85%,最高报销额度46万。退休人员:免赔额1200元,报销比例92%,最高报销额度46万。原退休老人:免赔额700元,报销比例92%,最高报销额度46万
2、关于门诊急诊报销。19-59周岁:免赔额500元,一级医院报销比例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0%。60周岁或以上:免赔额300元,一级医院报销比例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0%。
医疗保险年限规定:
1、医疗保险的国家规定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
2、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3、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招商银行保险提醒,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上海市在职职工在看门、急诊时,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的计入金额,进入自负段,其中自负段的金额为1500元。在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方面,只要超出自负段1500元以上,才可以由医疗保险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报销。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根据病人年龄以及看病医院等级不同,分别为50%到75%不等。
【法律依据】: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五条
(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退休人员一年内门诊急诊就医或者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除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以外的费用,先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计700元,超过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支付(不含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
(一)69岁以下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0%。其中,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于2001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超过门急诊自负段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5%。
(二)70岁以上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5%。
2000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一年内门诊急诊就医或者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除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以外的费用,先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计300元,超过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支付(不含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5%;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0%。
退休人员发生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以及按照本条规定由附加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个人医疗帐户有历年结余资金的,先由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仍不足支付的,由退休人员自负。
退休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可以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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