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八级伤残军人退伍安置工作吗

如题所述

8级伤残军人安置工作分两种情况 ,因战致残的有政府安置工作,因病致残的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扩展资料:

因战致残,指军人或普通公民因执行作战任务受伤造成肢体、器官或神经的缺损以及生理功能障碍而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分为特等、一等、二等甲级、二等乙级、三等甲级、三等乙级6级。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符合入伤残军人休养院条件者,可以入院休养;不符合入休养院条件者和虽符合入院条件但本人愿意回家休养者,可以回家安置。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 由原征集的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因病致残,军人在服现役期间,因积劳成疾造成肢体、器官或神经的缺损以及生理功能障碍而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凡决定办理退伍的义务兵慢性病员,在治疗终结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符合二等乙级以上(包括二等乙级)伤残等级者,按照有关规定由部队负责评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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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04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你,国家对于残疾军人的退役安置有三种不同军人的方法:
一、对于义务兵、初级士官民政部的规定: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择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政策由政府安排工作或自谋职业;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2011年11月1日以后)入伍、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二、对于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中的残疾军人不够直接退休条件的,予以转业安置;
三、对于军龄超过30年,年龄超过50周岁,不到本款前述条件的六级以上残疾军人,作为直接退休安置处理。

那么也就是说,对于因战的八级以上的残疾军人民政部门市安置工作的,对于六级以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退休安置,对于四级以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那么不是退休就是直接供养,对于不够条件直接退休的,要么根据部队计划进行转业安置,其他就不会再与以安置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0-28
伤残给予补助,不是给予安置。因公多,因病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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