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在工程结算时发现施工单位投标时工程量未按照图纸进行计算,比实际多出1倍。同时还发现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例如:路面10cm厚,实际施工可能只有8.5cm厚,结算时是否可以核减?
综合单价里面部分定额工程量核减是否合理,如下两种情况:
如果按照正常的工程完工,应该包含综合单价里面部分工程量。这种情况下核减是不可合理的。
如果你缺少综合单价里面部分定额工程量,属于工程不完全合格。参照合同做出核减处理是符合事实情况的。
具体还有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参照合同协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南山说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