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6岁,在公司工作9年多了,一直有签劳动合同,最近的签的一次快到期了,现在要与我从新签,降低工资,并且清除之前的工龄。说不愿意签就自动离职。请问:
1、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
2、如果不合法,我可以得到赔偿吗?
但是我现在是56岁,已经过了退休的年龄,用人单位说到了退休年龄可以随时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是这样吗?
追答你是女性?干部岗还是工人岗,工人岗50退休,干部55退休。你过了退休年龄原则上就不再受劳动法保护了。退休后再找的工作也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劳动法规定的补偿阿什么的都和你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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