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为何不愿宣传无还本续贷?

如题所述

对于央视新闻联播宣传德州无还本续贷,山东地区一地方城商行支行行长表示颇为惊讶。

“我们银行去年开始做‘无还本续贷’业务,不过和大部分银行做这一业务的银行一样,我们并没有宣传,因为这一政策可能让一些企业不守信用,公开不还。如果企业确实经营不错而还款困难,我们允许其‘无还本续贷’,但不会告诉企业是‘无还本续贷’,而是告诉企业是‘借新还旧’。”该支行行长表示,其所在银行要求不能将这一措施公开宣传。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有业内人士表示,无还本续贷并没有次数限制,容易让企业产生依赖,在执行中产生无还本续贷走样风险。

某股份制银行山东地区一分行的行长表示:“我们银行对暂时还本困难的企业有两个措施,第一是可以还旧贷新,第二是可以不还本、展期一次,但是要进行严格的审批。”

据了解,河北银监局关于无还本续贷的政策是按照贷款质量分类确定续贷标准:积极支持原贷款质量分类属于正常类前两档的贷款办理续贷,审慎受理原贷款质量分类属于正常类最后一档(劣后档)的贷款办理续贷,严格禁止为原贷款质量分类为关注类和不良类贷款办理续贷。

据了解,关于无还本续贷的政策在2014年就已推出。2014年7月23日,原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下简称36号文),并提出只有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小微企业才能申请续贷:一是依法合规经营;二是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三是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贷欠息等不良行为;四是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条件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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