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回迁房办理房产证的问题

大侠你好,我于今年10月份在安徽六安老家乡镇买了一套别人的回迁房,总价是19.2万元,在证人在场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但是卖方在房屋出让时候,房产证未办理,请问我现在可以在他(卖方)带领下去办理房产证过户吗?如果这样不行,请问我和卖方怎样办理,才能拿到属于我的房产证呢?办理房产证费用多少呢?请回答谢谢!

回迁房的政策是这样,房产证必须办理在回迁户名下。回迁户拿到房产证之后,再由回迁户把房产转移到别人名下。

你这种情况,必须督促卖房赶紧办理房产证,办下来后,因为回迁房一般都没有土地成本,所以需要再补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把回迁房变为商品房后,再根据这个卖家和你的买卖合同把房产证办理在你名下,当然,一般来说卖家是不会自己补交出让金的,这笔钱肯定会让你来出。

这是比较严格执行法规的做法。如果当地比较混乱,能够找到人帮忙,也许可能直接把房产证办到你名下。这需要涉及到当地村委会、乡政府以及房管局、国土局多家单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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