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买保险,能不能诉讼补?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2011年7月入职某一单位,一直到2013年10月单位才给我们买保险,我2021年8月离开单位,请问我2011年7月到2013年10月的保险能要得回来吗? 如何可以,请问要如何操作,是要到劳动监察大队去举报还是要直接诉讼法院?

首先确认合同里有没有具体说明,其次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及加班工资,但应搜集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否则公司很可能矢口否认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拓展资料:
职工社保,是国家给职工的一种福利。根据劳动法,企业是要给职工购买社保。 如员工自己不愿意买,到时候出现工伤等情况,企业可以不赔,到时候就个人承担对应责任了。 如员工想买,而企业不给买,此时可以去社保局进行投诉,要求给职工购买社保。如企业原因不买社保,万一发生 工伤等,对应费用由企业承担。
一、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局监察委员会投诉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实际损失,补交社保,,如果你不想离职的话,可以等以后离职以后,再要求仲裁,让单位给补缴(记得保留工资条等证明)。
二、单位不给缴纳社保,劳动仲裁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三、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费用是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补缴的。如果单位拒绝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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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21
如你所述,就单独的补缴社保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通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的方式,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公司为你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第2个回答  2021-10-21
单位未买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门或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公司为劳动者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3个回答  2021-10-21
不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单位不交社保的问题,但是之前的社保也没法,只能对你进行经济补偿,当然了,这些需要单位同意的情况下。
第4个回答  2021-10-21

发生这种情况先去当地社保咨询一下能不能补办,如果可以的话,先跟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走法律程序起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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