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单位营改增后进项税抵扣的内容

工程施工单位营改增后进项税抵扣的内容

第1个回答  2018-03-30

工程施工单位营改增后进项税抵扣的内容:

增值税数额的高低直接取决于建筑施工企业能够提供多少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做进项抵扣。因此,企业所能够提供的进项抵扣部分越高,所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也就会越低。建筑施工企业从现在起就需要加强公司管理,注意保管和收集相应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

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项目

发票要求:

1、各单位原则上应选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签订协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保“货物、劳务及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

2、业务经办人员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票之日起15天内连同其他资料提交给财务部门。

3、收到的发票名称应为营业执照单位全称,内容应完整,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省、县(市)区及***项目,打印要清晰,且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 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

4、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不可折叠,不能污损,密码区不能出格、压线,盖章不能压住发票金额。

原材料

材料采购成本一般包含: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如下为例子。具体各类材料类别的税率看进项侧的附件2-中国铁建建筑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清单

材料类别(列举):

可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税率

钢材、水泥、混凝土是增值税专用发票17%

油品、火工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17%

原木和原竹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13%

管理要点:

(1)2016年5月1日前,在建项目要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来采购材料,把材料库存降到最低限度。

(2)各项目主要物资及二、三项料等应通过电商平台集中采购。

(3)所谓“一票制”,即供应商就货物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合计金额向建筑企业提供一张货物销售发票,税率统一为17%;所谓“两票制”,即供应商就货物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向建筑企业分别提供货物销售和交通运输两张发票,税率分别为货物17%、运费11%。

周转材料:

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工程施工中可多次使用的材料、钢模板、木模板、竹胶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进项抵扣税率:

(1)自购周转材料:17%;

(2)外租周转材料:17%;

(3)为取得周转材料所发生的运费:11%。

管理要点:

(1)项目使用的周转材料,由上级法人单位统一购买、统一签订合同、统一付款、统一管理,以经营租赁方式调配给各项目使用。

(2)各项目周转材料应通过电商平台集中采购,充分获取增值税抵扣凭证。

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包括:

(1)临时性建筑:包括办公室、作业棚、材料库、配套建筑设施、项目部或工区驻地、混凝土拌合站、制梁场、铺轨基地、钢筋加工厂、模板加工厂等;

(2)临时水管线:包括给排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

(3)临时道路:包括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路、临时道路

(4)其他临时设施(如:临时用地、临时电力设施等)。

进项抵扣税率:

(1)按照建筑劳务签订合同:税率为11%;

(2)如分别签订材料购销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的:材料17%、分包11%;

管理要点:

临时设施应严格按照合同预算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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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营改增”过渡期间不能抵扣的情形
  房地产、建筑企业“营改增”过渡期间有三种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是“营改增”前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合同,但建筑材料在”营改增”后才收到并用于”营改增”前未完工的项目,而且“营改增”后才付款给供应商而收到材料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是“营改增”前采购的材料已经用于“营改增”前已经完工的工程建设项目,“营改增”后才支付采购款,而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是“营改增”之前采购的设备、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并支付款项,但“营改增”后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后不能抵扣的情形
  房地产、建筑企业“营改增”后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特殊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有:
  1.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因此,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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