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离职了,工资发多了,公司要求我退还,我可以不退吗?

看到你们的留言,那天我又给公司打了电话,我表示我会退还,在电话里她始终没有说我真正的薪资是多少,真是太奇怪了!她连退还多少都不说,他的话我实在不能相信了,不能凭他的一张嘴要我给多少就给多少啊!于是我要求和她的领导按照公司规定或法律规定解决,她本人也同意了,但是很明显她是咬着牙说的,还放下狠话让我自己承担后果,保持电话畅通,可是到今天都一周了都没有电话。今天下午,以前的同事私下给我打电话说起这件事,说“业务部”的经理替她补的钱,也不让上级领导插手!我想现在大家包括我都很清楚是怎么回事了,我又想即使这个同事不打电话告诉我,隔了一周都没有电话也很说明问题了!当初离职的时候还很不舍,毕竟在那里做了一年半了,但是现在我觉得我的决定是正确的。谢谢你们的帮助!

不可以,这是属于不当得利,公司可以要求当事人退还,在法律上有这样的请求权利。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中表述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该法律条款中包含了构成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成立的四项基本要件,即一方获利;一方受损;获利无法律上原因;获利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四项要件,是检验不当得利是否成立的基本标准,也是确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基本法律事实

扩展资料:

从法律角度和实际操作层面来讲,企业制定的薪酬制度最终落实于工资的支付环节,因此有必要首先对工资支付的流程予以梳理。

(1).确定工资支付的项目及工资总额

根据企业的薪酬制度或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及工资包含的项目;

(2).按照周期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考勤记录,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时间及劳动者的休假期间及其他非提供正常劳动的期间;

(3).根据薪酬制度、考勤休假制度及劳动者在一个劳动周期内的考勤记录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并在支付时向劳动者提供本人的工资清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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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不可以。
多收了不属于自身应得的工资,可能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对于不当得利,对方可以起诉要求你退还的。
如果对方起诉,又胜诉的话,你可能面临两条路,一是还钱,二是,不还,但名字会被列入法院的“失信人员名单”,并且法院执行局会通过全国各银行去找你银行账户的钱,来返还欠款。
所以,还是建议你退回去吧。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站在我的立场,完全不用退,这不是贪便宜,如果你离职了,公司少给你工资,你已经出公司了,过几天你再去要公司也不会给你的啊
同理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1-02
不可以,虽然没有成立侵占这么严重,但是你这样属于民法不当得利,如果财产所有人要求返还的话,是需要返还的,否则他可以要求你承担民事责任的。这是他人的疏忽,可是你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你对自己的行为很清楚,不要做不理智的事。还是还了吧
第4个回答  2010-11-01
公司要求退还,不可以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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