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提出辞职,是在试用期内,人事说工资结算下个月只发基本工资,奖金提成要分三个月发合理吗?

销售类型的工作,签了试用期合同,合同上写明了随时可以离职。去辞职时,人事说,你8月走的话,8/20是工资日只发7月的基本工资,7月的提成奖金要分三个月发,这样合理吗?不能8/20一次性发完吗?

单位的做法违法。
离职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是在试用期间,只需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义务,并继续工作至三天届满,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终止。
而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的规定,提成奖金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应全部支付而不得人为的分三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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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1
销售公司一般都是这的,绩效考核的,何况你还在使用期,是你自己提出辞职的,不是他们辞退你的,如果是他们辞退你的,可以当场清算的
第2个回答  2019-07-21
能发给你就不错了,现在赖账的单位多了。
第3个回答  2019-07-21
每个公司都有他只有的规则。只要会发放给你。应该是说的过去的何况。你是试用期。如果刻扣你的就不合理了
第4个回答  2019-07-21
如果是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是针对你个人的,那只能按制度办了,不过,你可以找主管提提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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