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小心扭伤脚,算工伤吗?

在幼儿园走路磕了一下头,两个小时左右出现眩晕,因此休息半个月,幼儿园扣我七天工资,合理吗?此次受伤是工伤吗?

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发生的意外,属于工伤。
关于您休息半个月,要看是否有医生开具的请假条。
如果有假条,单位不应当扣工资。
如果没有假条,就属于旷工了,是可以扣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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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09
不算工伤因为工伤是在工作的时间内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是才算工伤,工伤必须通过劳动保障局的工伤鉴定才是合法的工伤
第2个回答  2021-07-09
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小心扭伤了脚,这应该算工伤的,就看你这个伤的严重不严重,严重的话,肯定闪光的,不严重的话,算不上工伤的。
第3个回答  2022-01-26
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要看要看扭伤脚的原因是否是因为工作。如果使用因为工作不小心扭伤脚,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班时间”是对员工有利的时间。另外,工伤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发生纠纷后,应当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发生工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小心扭伤脚,如果其是为工作而为的行为,应认定为工伤。根据法律规定, 劳动者在工伤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法追偿。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当然,工伤赔偿首先需要依法进行级别鉴定。鉴定后,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第三方调解,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4个回答  2021-07-09
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小心扭伤了脚,这个可以算工伤,因为是在上班时间,工作场合商量受伤,可以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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