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回原单位工作两年后解除劳动关系,还能得到医疗就业补偿金吗?

如题所述

工伤工作两年后解除劳动关系,能不能获得医疗就业补偿金需要看工伤是否达到伤残等级标准。如果是工伤造成的伤残,那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单位需要发放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法律分析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以及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领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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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19
如果原合同解除(解除时应当支付这两项补助金),再回去工作,不能再(重复)申请。原合同没解除或解除时没有申请(领取)的,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并主张。
第2个回答  2021-08-18
工伤后回原单位工作,两年后解除劳动关系,还能得到医疗就业补偿金吗?这个肯定是可以啦,可以养单位工作两年,毕竟是工伤之间 解决了劳动关系这个以前的医疗赔偿,这个也应该补偿的
第3个回答  2021-08-18
如果是工伤好了没有后遗症了,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你可能就得不到医疗就业补偿,我觉得如果他有后遗症,他也会一次性给你补偿的。
第4个回答  2021-08-18
工伤后,回原单位工作,两年后解除劳动关系,应该能得到医疗补助和失业金的!如果工伤认定了级别,还会领取适合的工伤补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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