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8-04
当已确认并转销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又被收回时,一般的账务处理是将该金额重新确认为应收账款,并计入收入。
这种情况下,坏账准备不需要再做处理的原因如下:
1. 坏账准备是为了应对实际发生的坏账情况,一旦确认并转销为坏账后,坏账准备相应地减少。当应收账款重新被收回时,表示之前已确认的坏账实际上并未发生,所以不需要再对坏账准备进行处理。
2. 坏账准备是根据历史经验和估计得出的,在重新确认为应收账款时,可以认为以前对该客户的信用评估是正确的,所以之前对该账款进行的的坏账准备是不必要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重新确认为应收账款时,如果之前确认为坏账的金额是包含了利息收入的,则在重新确认为应收账款时,应该同时计算和确认相应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