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占用农户的林地需要补偿吗

如题所述

【仅供参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提问者所说的“农户责任山”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但农户的承包经营权、财产所有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村委组织开挖森林防火隔离带”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过,村委会应当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对受损的农户给予适当补偿(包括调层山林面积)。 附《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 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三十八条 因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可以决定采取开设防火隔离带、清除障碍物、应急取水、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  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扑火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被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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