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里是个小商铺,当初花了5000多元从别人手里转过来的,
转让后也没有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等,只是每月收房租时开了个收据
现在房东要收回房屋另作他用,而我的确不想退租,请问我该咋办?
急急!请各位帮帮我!
(由于积分不多,望见谅!)
唉,由于第一次踏入这个行当,没有考虑到这么多。现在转给我的那个人已不知去向。房东说他收回自己开店,但他收回后做什么已经不关我的事了。房租每月300元,挺便宜的。我曾提过加点房租,房东说他只要他的店铺。
那如果这样的话,我起码要损失5000多哦!我彻底垮了.....(已经租了一年整了)
房东限我半月搬完
难道真的没有什么办法挽救一点吗?
请各位帮帮我,有没有什么好点的办法!重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