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带薪休假工资怎么算

如题所述

带薪休假工资具体的计算标准是:休假工资=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休假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带薪休假是劳动法赋予员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旨在保障员工在休息和休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在员工享受带薪休假时,公司应当继续支付其正常工资,以维持员工的收入水平。公司应当按照员工的实际工资标准,在带薪休假期间足额支付工资。这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各项收入。如果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带薪休假期间的工资,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员工也属于劳动者,有权享受法定带薪休假。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带薪休假期间,员工的工资应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需经职工本人同意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对职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劳动法规定员工在带薪休假期间应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公司应当按照员工的实际工资标准足额支付工资,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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