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御余律分析】
1. 如果原债务人是无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且其股东或业主没有其他资产偿还债务,那么新成立的公司不必承担原债务。
2. 如果原债务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新成立的公司是另外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通常情况下,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新公司偿还原债务。
3. 然而,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债权人可能向新公司追讨原债务:
a. 新公司与原债务公司由同一人负责,可以通过起诉原债务公司的方式,要求新公司负责人出庭,通过法庭审问揭示原债务公司资产是否已转移至新公司。
b. 债权人如果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新公司仅仅是原债务公司的更名版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新公司负责人施压,要求其偿还债务。证据必须为书面文件。
c. 如果原债务公司的负责人或股东曾书面承诺还款,或者新公司曾书面承诺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根据这些书面承诺向相关个人或公司追讨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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