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母亲健在。下面有3儿女,母亲有权利把房子卖掉吗?

有房产一套,名字是父亲的。母亲有没有权利把房子卖掉?

已经发生的事实:房子被卖掉了。而且已经过户。子女后来才知道。
这样的情况,子女如何分配遗产??

房子未经子女们同意能过户吗?

1、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有3儿女,母亲无权利把房子卖掉。当父亲去世,继承就开始,在遗产分割前,所有继承人是共同共有人。分割后,则是按份共有。母亲所占的份额比例,最大也只占62.5%(此时的条件是:房产是父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爷爷奶奶比父亲先去世),达不到《物权法》规定的处分不动产的条件。

2、《物权法》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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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07
这套房产作为父母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成两份,一份是母亲一方的财产,另一份作为父亲的遗产由母亲和三个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平分,故此房产原则上说现为四人共有,关于共有物的处分问题,任何一方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中一个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物的,其他共有人可以主张该买卖无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案中因该房产原在您父亲名下,您母亲在卖的时候势必要提供与您父亲之间的夫妻关系证明以及您父亲的死亡证明,则对方应当注意到该房产有可能是一处共有物,应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其应注意而没有注意,我认为不能构成善意第三人。我认为如果子女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买卖无效,只是必须经过法律程序才可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7-15
1,父亲去世后,房屋由母亲分得一半,另一半由母亲和3个孩子继承

2,房子卖掉了,要看买者的心态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如果买者不知道该房屋还有其他权利人,那么他的购买是善意的,你们只能要求你母亲返还你们应得房款

3,如果买主应当知道该房屋还有其他权利人,那么他是恶意的,你们可以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无效,也可以要房款
第3个回答  2009-07-16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房产的二分之一由母亲和3儿女平分继承,没有3儿女放弃继承的协议在法律上母亲是过不了户,不过现在既然已过了户就让母亲支付3儿女他们应得房产四分之一的房款。

房产有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由母亲和3儿女平分继承;

母亲在未经儿女们放弃继承就将房子卖掉并过户,儿女们可以去法院起诉母亲要求她支付3人房产四分之一的房款。
第4个回答  2009-07-15
以你的情况而言,此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任何一方过世,配偶将是第一继承人。
子女没有权力在仍有一方亲人的情况下继承财产的权力。
除非父亲有遗言,将属于自已夫妻财产的份额让子女继承财产。否则子女需经过母亲才有权力处理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的母亲不是亲生母亲,房子共同财产属于原配双亲的,就算没有遗言,子女与继母同样都有资格继承财产所有权。
如果她是你们的亲生母亲,房子属于你父亲和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遗言,哪所有的财产都将由你母亲继承,而她有权以她的任何方式处理她自已的财产。
如果仍不明白可以向当地律师师务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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