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随意调换员工工作岗位,员工不接受,员工是否就是违反劳动法?如果被公司开除是否应该得到赔偿?谢谢

谢谢你们能给我宝贵意见,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7年,一直都在这个级别做同一种工作,但是领导要把我强行调到另外的,更低级的工种去做,不是本人想去的,但是在合同中写明了,乙方要按甲方需要在甲方从事事务工作,没有明确写明所做工作内容是什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去行吗?会不会违反劳动法?如果我不去,公司开除我不给我赔偿合法吗?谢谢!

公司有权利对对员工工作岗位进行变动,但由于我国《劳动法》强调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公司在变动员工工作岗位时首先要受到与员工所签的劳动合同的约束。你的劳动合同中注明的“乙方要按甲方需要在甲方从事事务工作”,这不是说公司可以随意依据这一条调动你的工作,必须给出充分的理由,如你工作上有重大过失、不符合公司的绩效管理制度等等。也就是说,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你不去不会违法劳动法,公司据此开除你是要依法给你进行补偿的。以上只是简单的回答,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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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20
我公司是中纺合资企业,现在企业裁员,又从新安排我到不是同一法人代表的公司上班,我可以不服从吗、会不会被开除.在没解决之前,单位应不应该继续发放工资
第2个回答  2009-07-15
应该不会吧,我前一个工作就是这样的,我们不同意调离岗位,公司便河我们解除合同,赔了半年工资还有年终奖,主要看你怎么去谈,很多事情要争取的!
第3个回答  2009-07-15
如果是降低工资那不行的吧,你应该争取自己的利益啊。七年都做一个工作,跳槽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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