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6-19
当然违反劳动法了。你单位这种工作时间制度肯定未得到劳动部门批准。应当是一周不超过44小时,你单位已经远远超过了。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
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
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
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