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事假从年假扣除合不合理

如题所述

这应该是公司让员工消耗年假的一个方式,意在不要在年底的时候让太多员工积攒太多年假,导致员工想休假但因工作原因领导不批,从而引起一些扯皮事件闹的员工和公司之间的不愉快,这个说不上是不是合法,如果非要说,只能说公司的休假方式有些强制性,但是不违法,因为公司并没有不让你休年假,毕竟事假、迟到、早退这种事对你个人的工资也是有影响的,用年假抵消也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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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26
病假事假从年假扣除不合理,也不合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8-26
不合理的。好好和单位HR沟通下了
第3个回答  2017-09-07
不合理的,有明文规定
第4个回答  2017-08-26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职工治病休息的时间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病假工资待遇。因此,职工只要患病或发生非因工负伤的情形,即有权向用人单位申请休病假,用人单位无权拒绝职工正当的病假申请。所以,职工生病需请假的,一律须先使用年休假的规定欠缺一定合理性。当然,若职工当年的病假累计达到某种情形时,用人单位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8条的规定,确定相关年休假待遇,这几种情形是: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这也从侧面说明了若职工当年休病假未达到上述程度,不能先用年休假折抵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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