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接手一间转租商铺,但是店主不愿意出面,我和现在租铺面的人两方签订转租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签合同
我们和店主通过电话,店主在外地,并且认为这是我们两方的问题,他过来不会有任何好处,所以不愿意出面,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签转租合同可以吗,用在合同里标注店主同意吗?转租的时间也只有几个月
追答店主只要不反对就可以,并不要求他出面。他既然说是你们方的问题,那就表明他不反对了。你们两方的合同并不要求店主参与其中。
只是他不出面,表示这是你们两方的问题,需要留下证明。不然,如果你们签订合同之后,店主单反解除合同,你们无法证明他同意。
估计店主是不可能给我们提供啥证明
追答那就租吧,反正打了电话,他不反对是事实。如果真出现纠纷,也可以拿出来当证据,口头也是证据一种,只是证明了弱一点。也不一定有纠纷。
况且你只是租几个月的话,店主也很难证明第一承租人存在转租。你们之间的合同,只把效力局限在你们之间,不对抗第三人的话,很难说你们这个合同效力如何。如果你和第一承租人出现纠纷的话,可以用合同说话。如果和店主有纠纷的话,你们大可以不承认合同的效力。虽然有点勉强,但是未必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以上都是建立在有纠纷的假设上的,也没有必要那么小心。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店主已经知晓,但不愿意出面,商场的管理部门不能担保。现在应该怎么办。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