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不履行劳动法

我是国企招聘进来的司机可是没有签合同也不上保险每月休息两天,企业怕有查账的,给我开资走账走的是外包队伍的账目,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你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一,《劳动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是指:
1、国有企业;2、民营企业;3、有限公司;4、个体工商户;5、外资企业;6、中外合作企业;7、企业办事处;8、私营学校;9、自筹经费的社会团体。10、律师事务所;11、会计师事务所;12、审计事务所;13、中介组织;14、工程监理单位;15、工程造价单位;16、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17、工程设计单位;18、酒店、餐饮、娱乐、服务、销售等单位。
二, 《劳动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三,《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四,《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五,《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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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14
  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法,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所需要材料如下: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②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并应有投诉人的签名或盖章。
  (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
  (3)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以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如证明劳动关系及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具体事宜可以直接咨询劳动局,以劳动局的要求为准。
第2个回答  2013-06-30
你有权辞职、带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或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3-06-30
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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