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6-21
2008年1月15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企业就不具备经济处罚的权力了。所有的罚款均为违法行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涉及罚款的规定均属于违法规定,因为本身违法,所以不能执行。
加班请保留考勤清单,单位应该支付加班工资。
这样的事情,请先和公司协商解决。劳动部门一般都会偏袒单位的,所以你最好的办法是申请劳动仲裁。在职期间,你一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发克扣你的工资,并发放加班费。但是劳动仲裁的直接后果是你拿到了克扣的工资,却要失去工作机会,请权衡利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按目前国家法律规定,员工上下班迟早早退,除非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进行罚款的,但可以给予警告之类的处罚。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3
劳动合同里有关于规章制度的约定,包括下班后是否服从安排加班?
公司未告知你关于早退的处罚规定,你有权去上级投诉。
早退如果未造成损失,罚款一般不超过当日工资。罚两天工资不合理。
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保留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6-21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你是否有加班的证明,如果有,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先讨回必要的损失。至于你公司罚款的做法,这要看是否在劳动合同内有约定,以及公司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有,你也没有办法。
先拿回属于自己的吧!